涉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邯郸市恒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涉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涉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涉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FCGZBDL2016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波
项目联系电话:0310-389011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涉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涉县清泉路
联系方式:张海波 0310-38901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邯郸市恒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康莉红 0310—3897171
代理机构地址: 涉县行政服务中心南三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②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且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③提供近期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④水罐及泡沫消防车需提供由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⑤经销商投标需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0日 08:30 至 2016年03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涉县行政服务中心南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涉县行政服务中心南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