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宝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电瓶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宝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电瓶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概况
1、项目名称:宝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电瓶车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BFZC2016-AG-07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内容:采购电瓶巡逻车10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项目所需货物的供货能力;
3、报名单位可以是生产厂商,或者是由生产厂商书面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单位非生产厂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生产厂商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注册完毕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生产厂商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非生产厂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等相关证件;
四、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 月11日至 2016 年 3 月 21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形式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标书费500元整。
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 2016 年4月4日16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标书费缴纳日期:2016 年3月11日至 2016 年3月21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
收款单位: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62429277977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宝丰支行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 2016年4月5日上午9点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 标 人:宝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3721893468
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863751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