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汽车2016年2季度协议供货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河北省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汽车2016年2季度协议供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汽车2016年2季度协议供货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庆
项目联系电话:0311-6663508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省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新华区石清路9号
联系方式:王庆 0311-666350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庆 0311-66635080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协议供货 轿车 商务车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公司登记注册地、营业场所为石家庄市市区,投标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所投种类的车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须为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品牌汽车销售企业,且为该汽车品牌厂家授权销售的4S店。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汽车生产厂家出具的《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1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四楼42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协议供货,无具体预算金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