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政法委四轮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就四轮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采购要求、有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洛龙区政法委四轮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洛龙2015142-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为洛龙区政法委四轮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电动车专业生产制造商或由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厂家授权经销证明原件,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并在过去三年无违约劣迹。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的方法: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月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1001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通过报名后,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23日上午9时30分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洛阳市洛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2867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10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86546
八、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洛阳市政府采购网(www.luoyang.hngp.gov.cn)》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