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干式吸尘车、洒水车采购项目
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干式吸尘车、洒水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名 称: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34-4218798
邮 箱:pyxhwc@163.com 地 址:平原县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534-2102912、18905349885
邮 箱:18605349787@163.com 地 址:德州市三八中路冠达时代商务317室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干式吸尘车、洒水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DQ-ZB-2015123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5.1、采购内容: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干式吸尘车、洒水车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本项目共分为 2 个分包,供应商可同时投报 2 个分包,但最多只能中标 1 个分包。
分包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包一 | 干式吸尘车 | 辆 | 1 |
包二 | 洒水车 | 辆 | 1 |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一般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特殊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制造商或代理商,营业范围包括拟报产品的生产或者经营;
(2)供应商需提供拟报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所投产品制造商需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七、报名
7.1、报名时间:2016年02月22日至2016年0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
7.2、报名地点: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
7.3、报名资料: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一套,资料要齐全包括所有变更等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新版,营业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商品的生产或经营);(2)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此项可不予提供);(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所投产品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7)代理商提供拟报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专项授权书;(8)《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前电话联系,格式由代理机构提供)。
7.4、报名方式: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进行现场报名。
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采购文件购买手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8.1、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6年02月22日至2016年0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
8.2、购买采购文件地址: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报名窗口;
8.3、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8.4、招标文件费交纳银行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益民支行
账 号:3700 1842 8010 5015 1890
财务电话:0534-5019181 孙会计
(注:请在汇款单用途中写明拟报分包名称:“平原干式吸尘车”、“平原洒水车”)
8.5、采购文件谢绝邮购。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3月16日14时30分,地点为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dzzfcg.gov.cn/)和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