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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公安消防支队特种消防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2 16: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经酒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受酒泉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对酒泉市公安消防支队特种消防车辆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JQZFCG[2016]009

二、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跨区域战地指挥消防车

1

 

2

25水罐消防车

2

 

三、采购预算金额3400000.00元(大写:叁佰肆拾万元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供应商须为消防车的生产制造厂商,具有消防车生产、改装资质且具有权威部门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2016223日至20163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215.188.207/)自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为200/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招标文件费缴纳专用账户:

收 款 人:张明春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酒泉西关支行

     号:6222 0827 1300 0436 181

缴纳方式:网银转账

支付宝账户:15209375155

(注:转账时备注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尽量简写)

七、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

八、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63180830时至0900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3180900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酒泉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高龙龙

联系电话:13830766158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飞天路与阳关路十字向南20米处会计师楼2

联系人:张明春

联系电话:15209375155

传真:0937-2619428

十、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号:1018 1200 0448 585

缴纳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缴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ccgp-gansu.gov.cn/index.html)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215.188.207/)上同时发布

 

 

 

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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