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郝桥镇洁美生活垃圾处理场设备及专用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受南和县郝桥镇洁美生活垃圾处理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和县郝桥镇洁美生活垃圾处理场设备及专用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和县郝桥镇洁美生活垃圾处理场设备及专用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三次)
项目编号:JSJSA-2015-329-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倩
项目联系电话:0311-6802534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和县郝桥镇洁美生活垃圾处理场
地址:南和县和阳大街西段北侧
联系方式: 刘瑞峰 0319-45665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倩 0311-68025343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中远商务广场1号裙楼201-204号、211-214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南和县郝桥镇洁美生活垃圾处理场设备及专用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JSJSA-2015-329-4
采购人名称:南和县郝桥镇洁美生活垃圾处理场 |
采购人地址:南和县和阳大街西段北侧 |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瑞峰 0319-4566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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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中远商务广场1号裙楼201-204号、211-214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庞倩 0311-68025343 15175150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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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一标段:30型装载机、履带式液压挖掘机、20吨压实机、165马力环卫推土机 |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和能力; 2、在邢台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 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如是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 5、经销商报名需提供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6、被授权人无拖欠的社保证明; 7、近三个月(10、11、12月)的纳税证明及上年度财务情况良好的审计报告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先在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hxggzyjy.com)上注册,注册后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需登录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响应,下载招标文件。 报名所需材料: 一标段需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近三个月(10、11、12月)的纳税证明、上年度财务情况良好的审计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无拖欠的社保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在邢台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如是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须登陆中心网站在2月4日17时30分前点击投标响应,领取招标文件。(注:过期作废)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 月29日至2016 年2月4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 |
联系人:薛辉 电话: 0319-4667558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售价:电子版文件,免费发售 |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4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16年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联系人:庞倩 |
联系方式:0311-68025343 |
传真电话:0311-68025343 |
备注: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和能力;2、在邢台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4、如是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5、经销商报名需提供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6、被授权人无拖欠的社保证明;7、近三个月(10、11、12月)的纳税证明及上年度财务情况良好的审计报告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先在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hxggzyjy.com)上注册,注册后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需登录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响应,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所需材料:一标段需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近三个月(10、11、12月)的纳税证明、上年度财务情况良好的审计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无拖欠的社保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在邢台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如是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须登陆中心网站在2月4日17时30分前点击投标响应,领取招标文件。(注:过期作废)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3.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29日 08:30 至 2016年02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电子版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