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抚顺经济开发区垃圾车、除雪车扫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抚顺经济开发区垃圾车、除雪车扫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02-2016-CTZ004-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顺经济开发区垃圾车、除雪车扫刷采购项目已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招标人为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自卸式垃圾车1台、皮卡除雪车1台、吹雪机2台、滚刷6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交付时间: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3 项目地点: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2.4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2.5 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投标保证金:3万元。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资格投标;
3.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5投标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商须提供授权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持相关资料,请于2016年1月21日起至2016年1月27日16:00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07房间办理相关手续。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证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等合格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下午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沈抚新城房产交易中心四楼招投标服务大厅(抚顺亿丰东楼,育才街与沈抚大道交叉路口西北侧,亿丰售楼处西北侧)。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
地址:抚顺经济开发区滨河路1号 |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邮编:113122 | 邮 编: 110005 |
联 系 人:王先生 | 联 系 人:张力敏 |
电 话: 13470550555 | 电 话: 024-23391330、23392585 |
传 真: | 传 真: 024-23388237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9796699@qq.com |
网址: | 网址:http://www.lngczb.com/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
账号: | 账号:135601040003330 |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