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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公安消防大队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1 14: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公安消防大队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延津县公安消防大队,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延津县;

2.2 项目内容:购买一辆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

2.3   期:双方签定合同后7日历天内完成车辆供货;

2.4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出具开标前3个月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或产品代理证书。所投车辆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符合国家《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并经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质量检验;

3.4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21日至20161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报名要求: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2179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蔡先生

      话:1833644423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话:15083135251

8、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20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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