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医院救护车采购(二次)公开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兴仁县人民医院(采购单位)委托,就兴仁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兴仁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二次)
二、招标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504)-031号
三、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1504)-031号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59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兴仁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 2辆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
3、供应商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经营的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机构法人代码证副本原件,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原厂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6、保证金的缴纳(人民币):10000.00元(供应商需从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06月02日15时00分前)
7、本项目采用会员网上报名,不接受非会员及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会员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可点击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公告下端“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浏览注册会员和网上报名流程。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5月12日 15时00分 - 2015年06月02日 15时00分
2.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qxn.gov.cn/qxnztb/)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6月03日 09时00分
八、投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桔山广场旁)
九、开标时间:2015年06月03日 09时00分
十、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桔山广场旁)
十一、收款单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
银行账号:2889010001243100589860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兴仁县人民医院
地址:兴仁县城
联系人:龚伟
联系电话:1359597889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付平
联系电话:1359591110
传真:0859-3665936
邮箱:
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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