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女子监狱民警接送班车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女子监狱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 0814-15011028
2.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内容及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福建省女子监狱民警接送班车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福建省女子监狱 | 87767987 | 福州市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上班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5.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905631 传真:0591-87767987
6.投标人资质要求:
6.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合法有效并符合国家的各项规定,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具备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及相关各项保险;驾驶员具备A1机动车驾驶证、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的相关证件、保险等复印件材料。
6.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副本中)。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7.项目预算价:人民币250万元整。(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8日 9:30 (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5年5月8日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11.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 开户名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117130100100040362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