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卫生局采购乡镇卫生院救护车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16: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首次公告日期:2015-08-25
更正日期:2015-09-02
原公告项目名称:滦县卫生局所需乡镇卫生院救护车(LXZFCG201508016)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滦县卫生局采购乡镇卫生院救护车
项目编码:HB2015083610020032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15-7168355
采购人:滦县卫生局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15233303967
代理机构:唐山市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平青大立交桥南300米金融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7168355
更正内容:1、投标人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的投标书中须附以下资质复印件)更正为:(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开户银行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5年9月10日。 3、其他要求不变。
更正日期:2015-09-02
原公告项目名称:滦县卫生局所需乡镇卫生院救护车(LXZFCG201508016)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滦县卫生局采购乡镇卫生院救护车
项目编码:HB2015083610020032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15-7168355
采购人:滦县卫生局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15233303967
代理机构:唐山市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平青大立交桥南300米金融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7168355
更正内容:1、投标人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的投标书中须附以下资质复印件)更正为:(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开户银行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5年9月10日。 3、其他要求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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