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水利局车辆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奉化市水利局车辆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5-09-28 | |
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重新发布本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奉化市水利局对车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能提供本次货物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FHZFCG(2015)050 X 二、采购内容及供货要求: 内容: 汉兰达2.7L二驱豪华版 1辆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三、合格供应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 2、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注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5 年 10月 12日 16时止(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大成东路277号裙楼四楼436)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交纳,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市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在2014年 10月12日下午16时前须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五、投标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开标前半小时,截止时间:2015年 10月14日09时00分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厅。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厅(开标厅二)。 七、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gzy.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gzy.gov.cn/zcfg.aspx 八、联系方式: 奉化市水利局: 邬先生 联系电话:13566332525 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589815
2015 年 9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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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水利局_2015928164814.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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