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XSCGQG2015165泉州市泉港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电动巡逻车、电动观光车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电动巡逻车、电动观光车采购
项目编号:XSCGQG201516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蒋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7月3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8月1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电动巡逻车、电动观光车采购
原公告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一、现对招标编号为“XSCGQG015165”,采购项目为“电动巡逻车、电动观光车采购”的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
1、招标文件的第二章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即第21页的5座电动巡逻车和第22页的14座电动巡逻车的基本配置要求:车身为汽车玻璃钢车身;顶蓬为汽车玻璃钢双面光。
现补充为:车身为汽车玻璃钢材料或全金属(板材)材料车身;顶蓬为汽车玻璃钢双面光或全金属(板材)材料。
2、本项目原定于2015年08月26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开标,现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5年09月14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更改为2015年09月13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
3、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二、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各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蒋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庄小姐,联系电话:0595-87939166。
特此通知!
采购单位:泉州市泉港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招标代理: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泉州市泉港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庄小姐,联系电话:0595-8793916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书颖、蒋珠华,联系电话:0595-2867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