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环卫车辆及车载箱体采购项目更正公告(项目编号:0835-1501G98N0461)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环卫车辆及车载箱体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于2015年7月2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qycg.gov.cn)、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ls.gov.cn/)及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http://121.8.166.90/)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应采购人要求,现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交货期: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现更正为:“ 交货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定后13日内完成交货、调试、上牌,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2、原招标文件中“环卫车辆技术规格、参数要求:▲总质量(Kg):≥2500,★郊区工况油耗:≤7,▲长:≥3850,▲宽:≥1550,▲高:≥1930。”现更正为:“环卫车辆技术规格、参数要求:▲总质量(Kg):≤2500,★郊区工况油耗:≤8,▲长:3850(允许偏差正负10mm),▲宽:1550(允许偏差正负10mm),▲高:1930(允许偏差正负10mm)。”
3、原招标文件中技术评审表“技术服务(6分):投标人(或供应商)能够提供此次招标车辆的发动机维修服务。2分、投标人(或供应商)能够提供此次招标车辆的底盘维修服务。2分、投标人(或供应商)能够提供此次招标的钩臂的维修服务。2分(提供服务承诺)”现更正为:“投标人(或供应商)能够提供此次招标车辆的发动机维修服务。2分(提供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或供应商)能够提供此次招标车辆的底盘维修服务。2分(提供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或供应商)能够提供此次招标的钩臂的维修服务。2分(提供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
4、原招标文件中商务评审表“企业信誉、荣誉(10分): 投标人有获得重合同守信誉企业荣誉证书:得2分;投标人有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或奖项的:同比优:4分:良:3分;差:0-2分;产品质量奖(4分):有一个国家级有关部门(含行业协会)证书或奖项的2分;有一个省级有关部门(含行业协会)证书或奖项的1分。满分4分。”现更正为:“企业信誉、荣誉(10分): 投标人有获得重合同守信誉企业荣誉证书:得2分(提供证明文件);投标人有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或奖项的:同比优:4分:良:3分;差:0-2分(提供证明文件);产品质量奖(4分):有一个国家级有关部门证书或奖项的2分;有一个省级有关部门证书或奖项的1分。满分4分(提供证明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延期至2015年8月17日15时00分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
●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变。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该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为准。
●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孔先生
电 话:0763-8718825
联系地址:连山县吉田镇广德大道东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2、采购监管部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763-8738831
联系地址:清远市连山县吉田镇滨江东路6号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联 系 人:欧小姐
电 话:0763-3217888、3216188
传 真:0763-3783695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五楼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