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可卸式垃圾车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以下更改: 1、采购单位名称:连江县潘渡乡人民政府 2、采购单位地址:连江县 3、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5、联系人:小卢 6、联系方式:0591-87580399 7、招标编号:FJJF20150088-1 8、批复号:2015连江财购计[053-1]号 9、项目名称:可卸式垃圾车等采购项目 10、首次公告时间:2015年7月20日 11、更改事项、内容 关于招标编号FJJF20150088-1可卸式垃圾车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需更改如下内容: 1、原招标文件P6页附件2主要技术参数中, “前悬/后悬,1430/1370 mm”现更改为“前悬/后悬,1430±30mm/1370±30 mm”。 2、原招标文件P6页附件2主要技术参数中, “外型尺寸(长/宽/高、mm),(7300±30)×(2490±20)×(3100±30)”现更改为“外型尺寸(长/宽/高、mm),(7300±60)×(2490±60)×(3100±60)”。 3、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15年08月10日上午9:00”更改为“2015年08月17日下午14:30”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 本通知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方有约束力。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连江县潘渡乡人民政府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连江县潘渡乡人民政府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JJF20150088-1(2015连江财购计[053-1]号) 2、招标项目内容:可卸式垃圾车等采购项目 3、投标截标时间 2015 年 8 月 17 日 (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 2015 年 8 月 17 日 (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