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基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CQXHGX-2017-062)更正公告(一)
项目名称: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基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项目编号:CQXHGX-2017-06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惠敏
项目联系电话:0775-426955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1月1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基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及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ggggjy.gxgg.gov.cn) 网站及其公告栏。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基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二、项目编号:CQXHGX-2017-062
三、招标人名称: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荷城路1369号港北区财政局大院
联系人及电话: 黄雄方,0775-678728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罗惠敏 联系电话:0775-4269559
五、原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3日
六 、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及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ggggjy.gxgg.gov.cn) 网站及其公告栏。
七、更正内容: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12 “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原为: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人民币玖拾柒万伍仟捌佰伍拾元(¥975850.00元),现更改为:本项目的造价咨询估算价:人民币玖拾柒万伍仟捌佰伍拾元(¥975850.00元)。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点“投标报价”中第(1)点内容原为:本项目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人民币玖拾柒万伍仟捌佰伍拾元(¥975850.00元),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工程预算控制价为有效报价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报价则作无效投标报价处理。现更改为:(1)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方式进行报价,系数包干。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费以贵港市港北区评审中心审定的预算控制价作为计费依据,按贵港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贵价费〔2015〕3号收费标准的八折作为基准价,在此基准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投标下浮系数报价范围:0%-20%,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处理。
注:最终的工程造价咨询费=按贵港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贵价费〔2015〕3号的计费标准的八折×(1-中标下浮系数)。
(三)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价格”内容原为: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上限控制费价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现更改为:在招标人公布的上限控制费率报价范围内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
(四)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3商务评审的“投标报价分”评分因素内容原为:
(1)本项目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人民币玖拾柒万伍仟捌佰伍拾元(¥975850.00元),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工程预算控制价为有效报价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报价则作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金额
(2)某投标人价格分 = --------------------------×30分
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金额
现更改为:
1、评标基准值(A)的计算方式
(1)有效投标人:经评委评审,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响应性评审且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人。
(2)有效报价范围: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方式进行报价,下浮系数报价范围:0%-20%,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处理。
(3) 1-最高的投标下浮系数
某投标人价格分 = ---------------------------- ×30分
1-某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系数
(五)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3.2.5“推荐中标候选人”内容原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如分数相同的,则按投标报价低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现更改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如分数相同的,则按投标报价下浮系数高→低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评标办法正文部分第“1、评标方法”内容原为: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文件得分高者优先;若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得分都相同的,以信誉业绩得分高者优先;若投标报价、技术文件、信誉业绩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现更改为: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下浮系数高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文件得分高者优先;若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得分都相同的,以信誉业绩得分高者优先;若投标报价、技术文件、信誉业绩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七)附表A—8:商务标评分记录表的“价格分”算法原为:
(1)本项目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人民币玖拾柒万伍仟捌佰伍拾元(¥975850.00元),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工程预算控制价为有效报价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报价则作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金额
(2)某投标人价格分 = --------------------------×30分
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金额
现更改为:
(1)有效投标人:经评委评审,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响应性评审且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人。
(2)有效报价范围: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方式进行报价,下浮系数报价范围:0%-20%,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3) 1-最高的投标下浮系数
某投标人价格分 = ---------------------------- ×30分
1-某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系数
(八)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商务标》报价函中的“我方愿意对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现更改为:我公司同意以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费以贵港市港北区评审中心审定的预算控制价作为计费依据,按贵港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贵价费〔2015〕3号收费标准的八折作为基准价,在此基准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投标下浮系数报价为: %
招标文件凡涉及到报价方式的,均是为下浮系数进行报价作相应修改,特此公告。
招标人: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1月17日 日 期:2017年11月17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贵港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荷城路1369号港北区财政局大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雄方0775-678728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惠敏0775-4269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