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路灯管理站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补遗文件(一)
玉溪市红塔区路灯管理站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补遗文件(一)
二、招标编号:KBZB—2017—YX205H
三、补遗及其他事项:
(一)删除本项目原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供应商应在云南省范围内拥有二类汽车维修资质(道路运输许可证),维修资质和供应商应是同一单位”该项条款。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第3条“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调整如下:
3.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货物内容生产或销售);
3.2拟投设备的生产商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
3.3供应商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3个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类似业绩指高空作业车);
3.4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有效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报名);
3.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由供应商作出声明);
3.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无授权代表的),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授权代表的)。
注:3.1-3.6还须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套,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延长至: 2017年11月14日(周六、周日除外)下午5:30时;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调整为:2017年11月17日14:30时~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谈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15:00时。
响应文件递交、谈判地点不变。
四、本补遗内容构成原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竞争性谈判公告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本补遗内容与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一致,请以本补遗内容为准。
采购人:玉溪市红塔区路灯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科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