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山市城市管理局环卫管理处摆臂式垃圾车招标项目(招标编号:TSZB2017-2425)”的补充通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7年10月19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台山市城市管理局环卫管理处摆臂式垃圾车项目(440781-201710-8141-0043)(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 将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二、商务要求”中“18、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车辆的购置税、上牌费、入户费、年审费、车船税、年票和保险费除外,即不需要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采购人另行支付),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的内容更改为:“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车辆的上牌费、入户费、年审费、车船税、年票和保险费除外,即不需要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采购人另行支付),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以及车辆的购置税等一切费用”。 二、 将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12.投标报价”中“12.4本次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车辆的购置税、上牌费、入户费、年审费、车船税、年票和保险费除外,即不需要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采购人另行支付)”的内容更改为:“本次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车辆的上牌费、入户费、年审费、车船税、年票和保险费除外,即不需要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采购人另行支付)”。 三、 将原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二:开标一览表”中“注:3、投标报价应为该项目的投标总价,即含税全包价(车辆的购置税、上牌费、入户费、年审费、车船税、年票和保险费除外,即不需要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采购人另行支付)。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的内容更改为:“投标报价应为该项目的投标总价,即含税全包价(车辆的上牌费、入户费、年审费、车船税、年票和保险费除外,即不需要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采购人另行支付)。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四、 将原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文件公示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作如下更改: 1、将招标文件公示期从2017年11月6日起延迟至2017年11月10日。 2、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从2017年11月6日起延迟至2017年11月10日17:30时。 3、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15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17年12月6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 4、将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10:0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17年12月6日10:00时(北京时间)”。 附件: 补充通知(台山市城市管理局环卫管理处摆臂式垃圾车项目).pdf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6日10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兢文 | 联系电话:0750-3503824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锡宁 | 联系电话:0750-566928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
联系人:洪映芳 | 联系电话:0755-83500622 |
传真:0755-83197011 | 邮编:518000 |
(三)采购人:台山市城市管理局环卫管理处 | 地址:台山市台城金湖路19号 |
联系人:黄锡宁 | 联系电话:0750-5669775 |
传真:0750-5669286 | 邮编:5292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