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新能源公交车及充电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03 09: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泗县新能源公交车及充电服务采购项目的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3.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车辆全部到位及完成充电站建设,并能投入使用”;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中第五节商务要求“二、供货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车辆全部到位及完成充电站建设,并能投入使用”。
现统一明确如下: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天内车辆全部到位及完成充电站建设,并能投入使用。
 
 
 
 
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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