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公安局廉江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的建设及考试设备和考试车辆项目租赁服务更正/变更公告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7年10月26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廉江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的建设及考试设备和考试车辆项目租赁服务(440881-201710-111001-0035)(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项目实际情况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 技术部分 考试系统投入设备情况 2.考试系统产品具有检测报告,得5分。修改为:2.考试系统产品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得5分。 二、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 技术部分 项目建设完工后服务措施及技术服务团队 技术服务团队人数,提供3人或以上得2分,2人得1分,其他不得分。修改为:技术服务团队专业人数(包含计算机、机械、电气专业),提供3人或以上得2分,2人得1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人员从业证书或资格证书。 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 商务部分中表述“(提供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修改为:(提供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实景图,或效果图加平面图,图片上须标注面积及相应的设施设备。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四、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 商务部分 考试场配备社会车辆停车场 4..停车场总体面积2500㎡以上得5分,2500㎡-1500㎡得3分,1500㎡(不含1500㎡)-1000㎡得1分,其他不得分。修改为:停车场总体面积≥2500㎡得5分,2500㎡ >停车场总体面积≥1500㎡得3分,1500㎡>停车场总体面积≥1000㎡得1分,其他不得分。 五、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 商务部分 5.考场配备考试车数量 中“(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修改为: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其中合同租赁期须涵盖响应服务期。 六、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将作相应修改。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和开标地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9-361199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廖先生 | 联系电话:0759-660921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
联系人:陈元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 |
传真:020-83642820-804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人:廉江市公安局 | 地址:廉江市廉江大道南233号 |
联系人:廖德营 | 联系电话:0759-6609213 |
传真:0759-6609213 | 邮编:5244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