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城区违法停车抓拍取证系统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南涧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的《南涧县城区违法停车抓拍取证系统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招标公告部分内容有所变更:
1、原招标公告第2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2.6条:若投标供应商不是投标设备的直接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或有效的产品长期代理(经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原件,附投标书里的复印件加盖鲜章”和第4条“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中第(6)条:若投标供应商不是投标设备的直接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或有效的产品长期代理(经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原件”。现更正为:投标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原件即可。
2、原招标公告第2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2.9条: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须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即:2014年至2016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无亏损,内容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注:若2017年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即可)。现更正为: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即:2015年至2017年财务报表)。
3、原招标公告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27日至2017 年 11月 2 日。现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 2017 年 11月 7 日。
4、原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21日上午9时00分,现开标时间更改为: 2017年11月29日上午9时00分。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更正
招 标 人:(公章)南涧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人地址:南涧县城金龙路57号
联 系 人:李培松
联系电话:13577860886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 地 址:南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代理机构地址:南涧县南涧镇金龙路81号
联 系 人:杨洪娟 段金芬
联系 电 话:0872—8526708 13577891197 13988503928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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