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及统一保险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关于“阜南县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示
1. 项目名称:阜南县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FNZG-CG2017142
3.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2日
4.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P36页“6.车辆增减变化后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界首市行管局报告”改为“6.车辆增减变化后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阜南县行管局报告”。
(2)、招标文件P37页“(11)在服务期间收到用户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三次以内界首市行管局督促改正,超过三次的每次扣罚履约保证金500元,并通报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年内不能参加界首市的投标响应。”改为“(11)在服务期间收到用户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三次以内阜南县行管局督促改正,超过三次的每次扣罚履约保证金10000元,并通报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年内不能参加阜南县的投标响应”
(3)、招标文件评分办法P30页商务分及其他分(30分)中企业业绩“上年度车辆保险业务收入最高者得6分,收入第二名的得5.5分,第三名的得5分(依此类推,每低一名少0.5分,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备注:提供的投标人(阜南县支公司)2016年度车辆保险业务收入证明材料原件(保监会或市级及以上保险行业协会盖章有效);”改为“上年度保险业务收入最高者得6分,收入第二名的得5.5分,第三名的得5分(依此类推,每低一名少0.5分,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备注:提供的投标人(阜南县支公司)2016年度保险业务收入证明材料原件(保监会或市级及以上保险行业协会盖章有效);”
(4)、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P46页“5.5维修点选择 公务车辆出险,可选择就近的4S店进行维修服务。”改为“5.5维修点选择 公务用车出险需要维修时,甲方有权自由选择维修单位,乙方无权指定车辆的维修单位。
阜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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