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公务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11 15: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宁海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公务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HZFCG-Z2017017)的修改通知 | |
各相关投标单位: 关于宁海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公务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HZFCG-Z2017017)现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P24和P31打分表中设施条件“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经营厂房车间面积进行评议(5分),面积在200㎡的得1分,每增加50㎡加0.5分,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复印件,如租赁房屋需提供房产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停车场面积进行评议(5分),面积在150㎡的得1分,每增加50㎡加0.5分,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复印件,如租赁房屋需提供房产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现修改为“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经营厂房车间面积进行评议(5分),面积在200㎡的得1分,每增加50㎡加0.5分,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复印件,如租赁房屋需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停车场面积进行评议(5分),面积在150㎡的得1分,每增加50㎡加0.5分,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复印件,如租赁房屋需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推迟至2017年6月8日9:00,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推迟至2017年6月5日11:30。
特此通知。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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