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北仑区检察院膜结构车棚工程改造项目的补充公告
北仑区检察院膜结构车棚工程改造项目采购公告更改公告
日期2017-5-4
招标编号:NBITC-20176021GE-BL021
经研究,关于北仑区检察院膜结构车棚工程改造项目(招标编号:NBITC-20176021GE-BL021)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改与说明:
一、原招标文件中: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膜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由中国膜结构行业协会颁发);
4、具有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须通过三类人员考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修改为: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膜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须通过三类人员考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内容均作相应调整
2、原定招标文件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50天
现修改为: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
招标文件中涉及工期的内容均作相应调整
3、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作调整。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梅主任
招标代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颖、夏伟立、林钊
电 话:0574-87357607
传 真:0574-87198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