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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驾驶人机动车科目三考场租赁费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4-13 09: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 关于驾驶人机动车科目三考场租赁费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01700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4月1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4月1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驾驶人机动车科目三考场租赁费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关于驾驶人机动车科目三

考场租赁费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驾驶人机动车科目三驾驶人考场租赁费用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驾驶人机动车科目三驾驶人考场租赁费用

2.采购内容:

 

序号

  品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1

驾驶人机动车科目三驾驶人考场租赁费用

  1项

   560万元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说明: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广大市民群众报考驾照的热情不断高涨,驾驶人考试数量呈高速增长态势。2013年考试发证的学员有79665人,2014年考试发证的学员有110646人,2015年考试发证的学员有151109人,2016年考试发证的学员有179905人,预计2017年考试发证的学员将突破20万人。参照2016年科目二考试人次为30.7986万,预测今年科目三考试场考能尚有缺口为7万人次。根据省交警总队规定:对符合小型汽车(C1、C2)科目二考试条件且两个月内预约不上的,总队统一安排到外地车辆管理所异地考试,最大限度地缩短小型汽车驾驶人候考周期。为了不影响我市科目二考试工作,防止生源外流到外地报考驾驶证,影响财政收入,同时减少考生的经济负担及往返舟车劳顿,避免给我市群众带来不便。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39 号)第48条规定:对考场布局、数量不能满足本地考试需求的,应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目前泉州市康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的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场是泉州市唯一一家通过省交警总队验收合格的科目三考试场地。

4.拟定供应商名称:泉州市康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泉州市南安市康美镇福铁工业区。

5.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本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6.论证专家信息:

姓名

工作单位

苏毅军

南安市委文明办

蔡辉煌

泉州泉南供水有限公司

章百灵

泉州市地方税务局

陈成衔

福建经贸学校

    骆丽芳

泉州师范学院监察审计室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21日

8.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9.采购人: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地址:丰泽区津坂路25号

  联系人:小蔡、小曾                  

 联系电话:28018026

10.采购代理机构: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义全街水产大厦13楼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528017005

11.财政部门名称:泉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府西路交通科研楼C栋

  财政部门联系人:小苏     联系电话:059522135050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小蔡、小曾2801802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义全街水产大厦1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小姐 05952801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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