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城际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城市公交车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澄清答疑
项目编号:czcG201703-076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市城际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城市公交车采购项目”的交易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1、问题一:投标资质要求第6条:车辆的车辆型号必须是“国家免购置税”、“最新环保公告”等“国家公布的公告目录”内的车型,目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查询网址。该项要求与国家政策不符。事实依据:按照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7月25日下发“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84号)”,通知中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查询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250493/content.html)。依据国家政策规定:滁州市城际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属于城市公交企业,本次招标车辆属于公共汽电车辆,按照通知要求免征车辆购置税。澄清诉求:建议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执行,取消车辆型号必须是“国家免购置税”的要求。
回答:同意投标人资质要求第6条中取消车辆型号是“国家免购置税”要求,但投标产品型号必须在国家工信部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
2、 问题二:比较与评价(二)(2)中:投标人重视合同履行,信誉度高,获得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得2分,获得省级“重合同、守信誉”荣誉称号得 1分。澄清诉求:建议修改为:投标人重视合同履行,信誉度高,获得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称号得2分,获得省级“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称号得 1分。
???回答:原交易文件中P27技术标评审细则中(二)付款方式、经营信誉、售后服务评分“(2)投标人重视合同履行,信誉度高,获得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得2分,获得省级“重合同、守信誉”荣誉称号得 1分;”现修改为:“(2)投标人重视合同履行,信誉度高,获得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称号得2分,获得省级“重合同、守信誉”(或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称号得 1分;”
3、问题三:在交易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中: 1,发动机一项可选性过少,为什么不增加潍柴发动机供选择,潍柴发动机作为国内和玉柴旗鼓相当的发动机企业,在200马力以上发动机中占有很大的份额,请贵中心予以考虑。 2,在底盘配置中续航里程中要求纯电行驶不少于50KM,这一项各个客车厂都不一样,建议从电池度数上着手。
??回答:1在交易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中现增加潍柴发动机的选项供选择且功率不低于玉柴发动机功率,需在最终签订合同是给予明确。
???????2 在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在底盘配置中续航里程中要求纯电行驶不少于50KM,执行原文件不做调整。
问题四:项目编号为czcG201703-076的《滁州市城际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城市公交车采购项目》中比较与评价(一)(6)中:具备纯电动行驶功能,按GB/T 18386-2005《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 检验方法》测试,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得1分;该项要求与相关法规不符。事实依据:此次招标车型为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GB/T 18386-2005《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 检验方法》为纯电动公交续航里程测试标准,此标准不能用于检测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续航里程。澄清诉求:建议修改为:具备纯电动行驶功能,按GB/T 19754-2015《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测试,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得1分;
回答:原交易文件具备纯电动行驶功能,按GB/T 18386-2005《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 检验方法》测试,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得1分;现修改为具备纯电动行驶功能,按GB/T 19754-2015《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测试,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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