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广河县公车评估及拍卖服务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广河县公车评估及拍卖服务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招标文件编号为LXZC 2017-051的(二次)公开招标公告,由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河县国资办的委托对广河县公车评估及拍卖服务项目(二次),首次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3月16日,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更正:
原招标公告: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7、须具有合法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具有固定营业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业务质量内控制度;在甘肃省内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的中介机构。并提供入甘备案手续。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17日至3月23日(每日00:00-24:00)。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6日15: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7年4月6日15:00(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7、须具有合法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具有固定营业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业务质量内控制度;在甘肃省内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的中介机构。并提供入甘备案手续。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28日至3月30日(每日00:00-24:00)。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3日10: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7年4月13日10:3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河县国资办
联系人:马局长
联系电话:13309300128
单位地址:广河县1号统办楼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荣华
联系电话:15025906504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3012号第18栋1单元102室
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