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停车场保安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三)
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停车场保安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三)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7-03-01 | |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现就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停车场保安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NBKX2017-NH003磋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约42万元/年 五、采购内容: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岔路停车场、桥头胡停车场、力洋停车场、长街停车场、兴海停车场、南门停车场保安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六、服务期限: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合同续签后,应经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及备案,并报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持有浙江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派驻的保安人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资格证; 3、非本地保安服务企业须提供保安服务已在宁波市本级公安机关备案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 2017年3 月7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1:00时 ;下午14:00时-16:00时 。 2、发售地点: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县时代东路321号2楼)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与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薛丹明 联系电话:13957826696 传真:0574-65507133 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组织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应该提供书面声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保安服务许可证。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九、磋商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整。 1、投标人应于2017年 3 月 7 日16:00时前缴入银行(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然后将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传真给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574-65507133)。 2、帐户名称: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北斗支行; 银行帐号: 60030122000184729。 3、开标时须提供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凭转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置换) 十、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年3 月10日9:00时(北京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7年3月10 日9:00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进行磋商,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十一、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4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十三、业务咨询 联系人:薛丹明 联系电话:13957826696 传真:0574-65507133 采购人:戴乾峰 联系电话:139578925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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