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酒泉市金塔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管理调度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酒泉市金塔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管理
调度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经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金塔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酒泉市金塔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管理调度系统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公告日期为2017年2月13日,现做如下更正:
一、 招标编号:JTCB(2017)018号
二、 采购预算总金额:¥2400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元整);
三、 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原招标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7、本次项目不接收联合体谈判。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北京时间)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
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到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平台报名并免费领取谈判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金塔支行
账 号:6205 0164 0501 0000 0030
交纳方式:转账、银行电汇
谈判保证金金额:¥48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
谈判保证金必须于2017年3月3日前到账,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款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
注:供应商在交纳谈判保证金时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及项目编号,如不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出到账信息不能正常参与谈判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现更正为: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7、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北京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到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平台报名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金塔支行
账 号:6205 0164 0501 0000 0030
交纳方式:转账、银行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48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7年3月3日前到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
注: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及项目编号,如不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出到账信息不能正常参与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四、采购人:金塔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肖占彦 联系电话:13993750062
地 址:金塔县金塔镇人民街17号
采购代理机构: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 强 联系电话:13893720410
地 址:金塔县西苑南小区附属楼7号门店
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