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园区湖东区域公共停车设施智能化改造项目的更正公告2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园区湖东区域公共停车设施智能化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编号:SZCH2017-Y-G-001)。该项目已于2017年1月25日开始发布招标公告并接受报名。现对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更改,特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4.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4.1投标人必须是品牌制造商或者是授权经销商,若为授权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内容须包含厂家联系人、固定电话,以备核查)。
4.2投标单位在苏州市(不含4县市)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提供苏州地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含营业执照、营业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租赁发票等)和所属员工合法劳动合同、社保公积金账号、缴纳的社保对账单据(复印件)。”
现更正为“4.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4.1投标人必须是品牌制造商或者是授权经销商,若为授权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内容须包含厂家联系人、固定电话,以备核查)”。
二、出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三、开标信息调整如下: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3月6日下午14:00-14:30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6日下午14:30时整
开标时间:2017年3月6日下午14:30时整
四、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二、评分标准/(二)技术评分/“(2)终端停车收费软件满足现有平台技术对接要求,能够提供平台开发厂商的验证测试报告得4分,承诺中标后实施过程中能够满足平台各项要求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现更正为“(2)终端停车收费软件满足现有平台技术对接要求,能够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得4分,承诺中标后实施过程中能够满足平台各项要求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投标人提供的软件仅需提供车辆的进出场信息,与原平台的对接请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人联系。
五、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二、评分标准/(二)技术评分/“(6)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包括计划与进度管理方案、投入项目人员配置及综合素质、培训方案、质量管理控制方案、系统测试和验收方案等)完整合理(优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5分),最高2分”现更正为“(6)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包括计划与进度管理方案、投入项目人员配置及综合素质、培训方案、质量管理控制方案、系统测试和验收方案等)完整合理(优良得5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最高5分”。
六、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二、评分标准/(三)企业综合实力/“(1)停车管理实际经验:投标人近三年来进行公共停车设施管理(不含住宅小区停车泊位管理、必须是使用基于车牌识别的智能化停车设施的)的业绩,最高得3分”。现取消该条评分标准。
七、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二、评分标准/(三)企业综合实力/“(2)项目实施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来基于车牌识别等智能停车设施类项目实施业绩,提供合同金额 300万以上且包含路外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使用地磁设备)的,得10分;300万-200万且包含路外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使用地磁设备)的,得8分;200万以下且包含路外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使用地磁设备)的,得6分。得分不累加,上述合同仅有单项业绩的,得分减半,其中路内停车泊位未使用地磁设备的不作为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现更正为:(2)项目实施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来基于车牌识别等智能停车设施类项目实施业绩,提供合同金额 300万元以上且包含路外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的得10分,仅包含路外停车场或仅包含路内停车场的得5分;300万元-200万元且包含路外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的得8分,仅包含路外停车场或仅包含路内停车场的得4分;200万元以下且包含路外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的得6分,仅包含路外停车场或仅包含路内停车场的得3分。以上得分不累加。注:路内停车泊位未使用地磁设备的不作为有效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八、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投标人在“(二)技术评分:40分”评分中,评委汇总得分不满20分的,则不具备中标资格;评委汇总得分大于或等于20分的前提下,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现更正为:“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投标人在“(二)技术评分:40分”评分中,评委汇总得分不满20分的,则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委汇总得分大于或等于20分的前提下,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九、关于运维和保修的内容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软件系统的运维和硬件产品的保修做出书面承诺,软件系统1年免费运维,所有硬件产品5年免费保修(费用已包含在项目投标报价中)。
故障或技术支持响应时间为工作日0.5小时响应,1小时内基本解决,2小时内彻底解决;非工作日为2小时响应,4小时内基本解决,8小时内彻底解决。
十、所投标产品涉及国家强制节能产品的,所投产品的品牌和型号必须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中的品牌型号,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时需标明所投品牌型号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几页)节能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进行查询。
十一、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更正为:0512-66681173、66681160。
本公告为SZCH2017-Y-G-001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陈依仪 联系电话:0512-66680639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刚 联系电话:0512-65161796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邮编:21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