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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城市管理局链轨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1-10 16: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首次公告日期:2017-01-09
更正日期:2017-01-10
原公告项目名称:东光县城市管理局链轨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东光县城市管理局链轨车采购
项目编码:HB2017014340060001
项目联系人:臧俊晓
项目联系电话:0319-3298806
采购人:东光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东光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7810323
代理机构:河北立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泉南东大街紫晶天域观邸1号楼1单元9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3298806
更正内容:变更内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变更前:一、生产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商;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所投产品通过国家强制性“3C”认证;4、生产商具有链轨车车生产资质证书;5、生产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二、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代理商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3、提供生产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三、同一品牌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资料:生产商:与投标人资格要求相符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或劳人局(盖章)的聘用合同原件(在本单位的缴费年限或聘用时间在半年以上),另须提供生产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提供生产商的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生产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或劳人局(盖章)的聘用合同原件(在本单位的缴费年限或聘用时间在半年以上)。以上所需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核对原件。变更后:一、生产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商;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生产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二、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资格要求: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4、代理商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3、提供生产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三、同一品牌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资料:生产商:与投标人资格要求相符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或劳人局(盖章)的聘用合同原件(在本单位的缴费年限或聘用时间在半年以上),另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提供生产商的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生产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或劳人局(盖章)的聘用合同原件(在本单位的缴费年限或聘用时间在半年以上)。以上所需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核对原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变更前:2017年1月09日至2017年1月11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变更为: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12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备注:项目编号:LDZB-2016-1213开标时,投标人应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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