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1、采购公告内容
1.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在云南省经营保险业务并具有相应服务、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采购范围: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家保险公司为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车辆进行车辆综合商业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附加不计免赔险等)、交通强制险的安排;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资产概况及保险条件。
1.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1.2.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94.855244万元。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云南省设有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如为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每个保险公司总公司只能由其下属一个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3.2投标人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经保监会批准经营车辆保险资格,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
1.3.3投标人2014年至今须具有类似项目的保险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3至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1.3.5本项目不接受共保方式承保;
1.3.6不接受保险公司授权云南省外的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3.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1.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其他要求: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规定,中标人须在中标以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至公司成立日期)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1-06 16:01至2017-01-13 16:01(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 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2-03 09:30。
3.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址
4、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联系方式:
采购人: 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陈助理
电话:6584038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11楼CD座
联系人:吴昊珊 聂天瑞
传真:0871-65317438 65318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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