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平台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河南省启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乡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内乡县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平台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内交采[2017]00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于2016年12月2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和《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并发售了谈判文件,因谈判文件内容变更,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告知如下:
一、原谈判文件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1项、第17项、第26项内容修改为:
11 *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
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由潜在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注明:项目编号)。将凭银行转账凭证附于谈判响应文件中。
谈判保证金缴纳至:
收款单位: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1714 0255 2906 4025 277
开 户 行:工行内乡县支行
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1月12日17:00时前到账;
谈判保证金缴纳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00 元);
1、本项目不提供谈判保证金到账核准服务,因此投标人须认真核对账户名,开户行等相关信息,确保保证金及时、准确到账。
2、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跨地区、跨行转账以及银行周末不办公等因素请各投标单位予以考虑提前办理。
17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月13日下午15:00
26 *服务费 由成交单位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二、原谈判文件第三部分/D 响应文件的制作/五、谈判保证金/2、3项内容修改为:
2、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3、谈判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的名义,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银行转账需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于2017年1月12日 17:00前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转账凭证上需注明所投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1714 0255 2906 4025 277
开 户 行:工行内乡县支行
若投标人的保证金逾期缴纳或金额不足,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原谈判文件第六部分/一、采购内容及要求/第1项内容修改为:
1、根据采购人车辆使用需求提供车辆租赁服务。中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全部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登记证、车辆保单,其中公司名下注册车辆不少于14辆。车辆类型需包含轿车(10辆PASST或同级别车辆)、商务车(7座1辆)、越野车(2辆)、中型客车(19座1辆丰田考斯特或同级别车辆),全部车辆投入公务运行时须装有GPS定位及管理系统,车辆上牌地点为南阳市,且拟租赁的所有车辆新车包牌价不低于15万元,车辆购买年限不超过6个月,行驶公里数不超过3000公里,车辆状况良好,保证行车安全。出租方负责车辆的一切费用(包含司机)。投入公务运行时车辆保险必须是汽车租赁营运性质险种,保险必须包含车辆强制险和商业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必须在50万元以上,驾驶员险、乘坐险保额每人10万元以上。
四、原谈判文件第六部分/二、项目商务要求/第3项内容修改为:
3、若成交,成交人承诺在签订成交合同前需提供全部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登记证、车辆保单,其中公司名下注册车辆不少于14辆。车辆类型需包含轿车(10辆PASST或同级别车辆)、商务车(7座1辆)、越野车(2辆)、面包车(12座1辆)、中型客车(19座1辆丰田考斯特或同级别车辆)。
五、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六、本变更公告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本变更公告同时在发布谈判公告的同一媒介上予以发布。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宜:
采购人:内乡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尹先生 电 话:0377-65335900
地 址:内乡县大成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启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7-63218666
电子邮件:hnsqyzb@163.com
地 址:南阳市卧龙区工业路225号
内乡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河南省启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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