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市政管理中心宁海县“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一期项目的补充公告2
宁海县“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一期项目补充、修改通知(2)
修改通知发至:所有潜在投标人
《宁海县“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一期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本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
1、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中的评分标准: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
| 3 | 项目实施、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 9 | 根据投标人实施方案、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横向比较,综合打分。评价为优得6.5-9分,评价为良得4-6.4分;评价为中得1-3.9分;评价为差0-1.9分。 |
10 | 投标人系统运营经验 | 3 | 投标人具有基于车位检测器的城市道路智能化停车收费系统项目系统运营管理经验的,按以下标准得分:1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得1分;具有3年(含)以上6年(不含)以下的,得2分;6年(含)以上的,得3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修改为: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
| 3 | 项目实施、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 10 | 根据投标人实施方案、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横向比较,综合打分。评价为优得7-10分,评价为良得4-6.9分;评价为中得2-3.9分;评价为差0-1.9分。 |
10 | 投标人系统维护经验 | 3 | 投标人具有基于车位检测器的城市道路智能化停车收费系统项目系统维护经验的,按以下标准得分:1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得1分;具有3年(含)以上6年(不含)以下的,得2分;6年(含)以上的,得3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2、删除评分标准“投标人企业实力”项的下述内容:
分值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1 | 相关产品通过CE认证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其他内容无修改
招标人:宁海县市政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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