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购置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JCG2016-GDHZ077)(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出现漏项原因,现将原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中的第四页“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证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更正为“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证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湛江市坡头园林环卫管理处 地址:/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中10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9-230000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9-2300001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