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专用号牌制作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05 09: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首次公告日期:2016-08-30
更正日期:2016-09-05
原公告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专用号牌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机动车专用号牌制作
项目编码:HB2016084510020019
项目联系人:何艳春
项目联系电话:0313-4064233
采购人: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张家口市胜利中路19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3-8688157
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钻石南路5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4064233
更正内容:招标公告“在河北省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备案的河北省辖区具有机动车号牌制作、加工资质的企业(提供备案证明)”更正为“在河北省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备案的河北省辖区具有机动车号牌制作、加工资质的企业(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澄清内容:招标文件: 3、7、13、17、36页在“河北省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备案的河北省辖区具有机动车号牌制作、加工资质的企业(提供备案证明)”更正为“在河北省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备案的河北省辖区具有机动车号牌制作、加工资质的企业(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16页“供应商投递的投标文件中以下证明材料内容不全或不合格的(其中投标供应商应携带A、B、C、D、E、F、G、H、10项,在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如未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不一致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更正为“供应商投递的投标文件中以下证明材料内容不全或不合格的(其中投标供应商应携带A、B、C、D、E、F、G、10项,在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如未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不一致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
备注:HBXK-160875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