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农林大学教职工接送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关于福建农林大学教职工接送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RWZB-2016-34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 郑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8月3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3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农林大学教职工接送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tpgg/201608/t20160830_7248162.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资格标准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相关车辆有效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营运证材料以及所投车辆的保单:①投标人自身须拥有至少35辆(19座及以上)具备省际旅游包车客运资质或定制公交巴士资质的车辆,其中35座及以上大巴须有20辆以上。②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应具备的2部35座以上(含35座)车辆必须为2014年元月以后上牌的车辆且须配备空调,车况良好。③投标人须为履行本项目提供2部35座以上(含35座)车辆投保必要的险种,投标人在中标后其车上每个座位乘员险不足60万元的须补足到60万元(此项工作须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否则采购方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现更改为:“(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相关车辆有效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营运证材料以及所投车辆的保单:①投标人自身须拥有至少30辆(19座及以上) 具备省际旅游包车客运资质或定制公交巴士资质的车辆,其中35座及以上大巴须有20辆以上。②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应具备的2部35座以上(含35座)车辆必须为2014年元月以后上牌的车辆且须配备空调,车况良好。③投标人须为履行本项目提供2部35座以上(含35座)车辆投保必要的险种,投标人在中标后其车上每个座位乘员险不足60万元的须补足到60万元(此项工作须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否则采购方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2、谈判文件第48页 附件8-7中也进行相应的修改。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农林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 郑 0591-8754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