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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汽车集中采购项目变更公告2号

作者: 发布于:2016-08-16 15: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民航万里运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16年度汽车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公告2号。

一、招标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2016年度汽车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XCZB05-1608023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二、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原内容:

1、招标文件第12页投标须知前附表

31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5%,签订合同前以支票、转账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缴纳,服务期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

2、招标文件第18页 投标须知  四、投标文件

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或未按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围标、串标行为,经查实的,参与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全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已交纳投标保证金无正当理由未提交投标文件的。

3、招标文件第26页 投标须知  八、授予合同

3.履约担保:中标金额的5%,签订合同前以支票、转账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缴纳,服务期限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中标人不能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招标文件第30页  第三章  合同条款  七、付款方式

七、付款方式:全款购车

现变更为:

1、招标文件第12页投标须知前附表

31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5%,签订合同前以支票、转账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缴纳,服务期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

删除上述整条内容,序号自动递补

2、招标文件第18页 投标须知  四、投标文件

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

(3)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围标、串标行为,经查实的,参与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全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 已交纳投标保证金无正当理由未提交投标文件的。

3、招标文件第26页 投标须知  八、授予合同

3.履约担保:中标金额的5%,签订合同前以支票、转账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缴纳,服务期限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中标人不能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删除上述整条内容,序号自动递补。

4、招标文件第30页  第三章  合同条款  七、付款方式

七、付款方式:车辆交付后付至全款的95%,剩余5%在交付后一个月内运行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变更内容的,一律按变更后的执行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民航万里运业有限公司

地 址:机场货运路北段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0371-68516508、176037472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

邮 编:475000

联 系 人:杜先生、赵先生

电 话:0371-63976562、15286815859

传 真:0371-63976562

电 子 邮 件:junxun14@163.com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71902699810105

四、发布公告媒介

本变更公告2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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