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畜牧兽医总站垃圾车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奉化市畜牧兽医总站垃圾车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5-06-09 | |
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重新发布本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奉化市畜牧兽医总站对自卸垃圾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能提供本次货物、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FHZFCG(2015)027X ; 二、采购内容:自卸垃圾车 一辆(具体详见第三章)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条件: 1、供应商要具有专业生产清扫车等环卫车辆或环卫设备的厂家;经销商投标的需出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 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行业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 3、供应商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5年 6月 18日 16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南山路151号五楼)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提供的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00 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交纳,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市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在2015年6月18日下午16时前须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五、投标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开标前半小时,截止时间:2015年6月22日9时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厅。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2015年 6月22日 9时; 开标地点: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厅。 七、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gzy.gov”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gzy.gov 八、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136363568 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589815 2015年 6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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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奉化市畜牧兽医总站自卸垃圾车采购项目_201569905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