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违法车辆及交通事故车辆停车场停放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无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违法车辆及交通事故车辆停车场停放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包号:BZWDGP-2016-0067A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6月6日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2016年6月16日14时30分
五、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1、第一部分 磋商采购公告中: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16日14时00分至2016年6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中:
13 | 磋商保证金递交 | 13.2 递交方式:报价保证金的交纳应从公司基本账户(结算卡等关联账号不予认可)进行电汇或转账,交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必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有串标嫌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应当在2016年6月16日14时30分前到达指定接收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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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6年6月16日14时00分至2016年6月16日14时30分 |
30 | 供应商出席磋商 | 签到时间:2016年6月16日14:00至14:30 |
3、原招标文件第16页:
12.3 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于2016年6月16日14时30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变更为: 1.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22日14时00分至2016年6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
13 | 磋商保证金递交 | 13.2 递交方式:报价保证金的交纳应从公司基本账户(结算卡等关联账号不予认可)进行电汇或转账,交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必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有串标嫌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应当在2016年6月22日14时30分前到达指定接收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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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6年6月22日14时00分至2016年6月22日14时30分 |
30 | 供应商出席磋商 | 签到时间:2016年6月22日14:00至14:30 |
3、
12.3 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于2016年6月22日14时30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无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无棣县富路大街12号
联 系 人:闫队长
联系方式:17805436193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无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中介一室
联 系 人:邵连叶
联系方式:18054303800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