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CLPSP16GZ02ZC99)更正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6年06月08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CLPSP16GZ02ZC99)(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因成交供应商数量发生采购需求变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 更正事项、内容: 1. 原招标文件(第一册)中成交供应商数量由“4家”更正为 “2家”。 2. 原招标文件(第一册)中第二章《谈判资料表》第9页28.1款“本项目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的价格,即评标价,评标价=1-投标下浮率)的响应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如本项目的合格响应供应商有4家或以上,则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排名前四的合格响应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五的合格响应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六的合格响应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如本项目的合格响应供应商不足4家,则本项目废标。如第二成交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一名成交候选人。【备注:此处报价指评标价,评标价=1-投标下浮率】”更正为“本项目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的价格,即评标价,评标价=1-投标下浮率)的响应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排名前两名的合格响应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合格响应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四的合格响应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如第二成交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一名成交候选人。【备注:此处报价指评标价(指核准后的价格),评标价=1-投标下浮率】”。 3.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6月23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江小姐 020-87651688-147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35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