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项目变更开标公告
范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就范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项目(招标编号:FZGK(2016)013号),因故延期。
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22日;原定开标日期:2016年6月2日下午16:00时。开标延期至2016年5月15日下午16:00时。
变更内容:有低价中标法改为综合评分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 ||
税务登记证 | 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 ||
3C认证 | 投标产品必须经过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 | ||
检测报告 | 经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其他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取得合格检测报告 | ||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人。 | ||
投标人提交的以上证明材料需要检查原件,其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即可。 | |||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1 | 分值构成=商务标+技术标 (总分100分) | 商务标:63分; 技术标:37分; | |
2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 | |
3 | 商务标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4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
售后服务能力和优惠承诺(18分) | 1.提供货物制造商在濮阳市有完整的售后服务网络(有授权维修站点)得2分,在周边地市设立有售后服务网点的得1分; (0-2分) 2.质保期维修,提供报修后2小时内上门维修服务者得2分,提供报修后4小时内上门维修服务者得1分;根据计划及承诺的可行性、可信度分档打分 (0-2分) 3.提出完善培训方案的在0-2分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若无则不得分; (0-2分) 4.提供免费首保 (0-2分) 5.质保期过后,收费项目的主要零配件价格的优惠,以市场价为基础给予5-6折优惠的投标人得4分, 1-7折优惠的投标人得2分, 1-8折优惠的投标人得1分; (0-4分) 6.投标方在所投产品投入运营后一定时间内的跟踪服务措施; (0—3分) 7.其他售后服务措施及优惠承诺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横向对比进行评分; (0-3分) | ||
业绩证明(3分) | 2012年以来投标人有类似项目业绩的,以合同原件为准,一份合同得1分,最高得3分。 (0-3分) | ||
供货组织(2分) | 投标文件中在响应招标文件目标交货期的基础上,提前15天交货得2,提前10天交货得1分;最高得2分。 (0-2分) | ||
4 | 技术标评分标准 | 货物响应招标文件参数情况(10分) | 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其技术指标要求”要求的,得基本分8分。投标设备技术参数性能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正偏差的,每有一项在基本分上加0.5分,最多加2分。若投标人所投货物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其技术指标要求”中参数有负偏差的,每有1项不满足扣1分。 (0-10分) |
主要技术性能 (27分) | 1、产品的技术先进性(查看说明书技术指标、产品性能描述、使用说明书,并与其他同类产品相比该产品的先进性体现); (0-9分) 2、产品的质量可靠、性能稳定; (0-9分) 3、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的成本; (0-9分) |
其他事项不变
联系方式:采购单位:王先生15839397793
采购中心:0393-5267979
特此公告
范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