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9 11:3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的关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SW15146FT2065)采购(竞争性谈判,下同)公告,因项目需求原因,现将原公告及谈判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更正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谈判文件,供应商资格(合格报价人条件)第2条:
报价人须具有道路运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现更正为:
报价人须具有道路运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由广州市(区)级交通局出具颁发的广州市客运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二、更正日期:2015年5月29日。
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谈判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请各报价人在收到该更正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公司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采购人名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开创大道266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址:www.gzswbc.com)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0-8359221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20-83595411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我司已收到此更正公告的全部内容。确认该更正内容不影响报价文件编制,同意按原公告的时间(2015年6月4日9:30)谈判。
签收处: (签字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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