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201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201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16-110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海朋
项目联系电话:0312-205251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1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201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更正事项、内容:
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201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的委托,对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201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开邀请国内有同类项目良好业绩的企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XHTC-HW-2016-110
2、采购内容: 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2016年度机动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供应商
3、交货地点: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及各直属单位
4、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4.1
①有承担本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成品油零售业务资格证;
③在保定市及各县有分支机构;
④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5.1时间及地点:2016年 3 月 25 日起至2016年 3 月 31 日每天9:30-11:30, 14:00-16:3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在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5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成品油零售业务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核验和存档,报名时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4 月14 日9时30 分,地点为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8、招标人: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
联系人:张林 电 话:0312-5977797
9、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5楼
联系人:苏海朋 联系电话:0312-2052517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7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林0312-597779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苏海朋0312-205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