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公务用车处置鉴定评估服务及拍卖资格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更正公告
各有关投标人:
一、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发布的揭西县公务用车处置鉴定评估服务及拍卖资格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QS1601FG03004J),因标书有误,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投标邀请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包。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4.3.投标保证金
4.3.1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包1人民币1800.00元投标保证金,包2人民币15000.00元投标保证金。
6.招标服务费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
(1)本项目为定额收费,包1中标单位的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5%,包2中标单位的服务费为25000.00元整
(2)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3)中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交采购服务费。中标单位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抵扣中标服务费,不足部分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
(4)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4月7日15时00分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揭西县财政局
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5568863
采购人地址:揭西县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幢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663-8597988 传真:0663-859810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发布时间: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