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ZXCZ2016004三轮电动清运车、脚踏三轮车、垃圾桶项目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二)-ZXCZ2016004
作者: 发布于:2016-03-17 08: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相关投标人:
为更好明确所投产品是否属于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现将招标编号为ZXCZ2016004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这一页调整如下:
小微企业产品明细表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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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目 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生产厂家 | 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 数量 | 品目号投标报价(元) | 扣除的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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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须提供小微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2. 此表只体现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不得体现。
3.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金额。
4. 栏目8=栏目7×价格扣除幅度(%)
5.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小微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扣除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②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③小型、微型企业制造产品或承担的工程、提供的服务占本合同包30%以上的,给予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特此通知
漳州市芗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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