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财政局汽车评估和拍卖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青铜峡市财政局汽车评估和拍卖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QTXSHXZBDL2015-11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莉 叶巧
项目联系电话:0953-360548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1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0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青铜峡市财政局汽车评估和拍卖服务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青铜峡市
三、更正事项、内容:
青铜峡市财政局汽车评估和拍卖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四、其它补充事宜:
青铜峡市财政局汽车评估和拍卖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1、项目名称:青铜峡市财政局汽车评估和拍卖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青铜峡市财政局汽车评估服务采购;
第二标段:青铜峡市财政局拍卖服务采购;
3、招标编号:青财(采)【2015】359号
4、变更内容:
一、青铜峡市财政局汽车评估和拍卖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内容
(1)报名截止时间现变更为2016年3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5:00—17:00;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现变更为2016年3月17日17:00前截止;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现变更为2016年3月18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16年3月18日09:30(北京时间)准时开标;
- 青铜峡市财政局汽车评估和拍卖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办法现全部变更,内容如下: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一、总则
本评标办法只适用于青铜峡市财政局汽车评估和拍卖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汽车评估);
1.1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评委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委第29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2评标工作由专家评委及采购方代表共同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专家评委占评标委员会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委会5人组成(采购方1人,专家评委4人)。
1.3评标原则
1.3.1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原则;
1.3.2反对不正当竞争原则;
1.4按本办法评标,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前五名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
二、评标内容与评标程序
2.1评标内容包括: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企业资质、信誉及实力、服务方案的评分和评定。
2.2投标人的投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
2.2.1凡投标的内容属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按规定予以拒绝;
2.2.2设计方案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或不能满足服务需求实现的;
2.2.3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有疑问的部分,可以向投标人书面质询,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质询工作应当由全体评委参加。对于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拒绝。质询工作应做书面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投标人代表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4开标会议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打分,计算出评委打分的平均数,即为投标人的得分。依据投标人得分多少确定其排名次序。
2.5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报送招标人。招标人审核确认,并最终确定中标人。
2.6若发生并列情况按照评标办法中类似业绩证明和工作方案及承诺内容两项合计得分高低确定预中标人。
三、评分方法及说明
3.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评分标准
4.1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分为100分。
4.2 评分细则(100分)
序号 | 内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委 打分 |
|
1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5分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一项加0.5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
|
| |
2 | 投标文件的制作 | 1分 | 投标文件制作精细,计算准确,无遗漏、无缺失的得1分;有遗漏、有缺失,计算不准确的有一项扣0.2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 1 |
|
|
3 | 司法鉴定能力 | 2分 | 具有司法鉴定能力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 2 |
|
|
4 | 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 1分 | 有且盈利 | 1 |
|
|
5 | 依法纳税 | 1分 | 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有一项得0.2分,有二项得0.5分,有三项得1分 | 1 |
|
|
6 | 机构设置 | 15分 | 1、在宁夏设有评估机构或分支机构的企业(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有固定的办公场地的得6分; 2、全区五地市内,每增加一处评估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加1分。加分至4分为止。(注册地在外省的公司,以宁夏分公司的情况为准); 3、属于机构自有办公场地的加3分; 4、办公场地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加2分。 (提供房地产权证书或相关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 15 |
|
|
7 | 人员配备 | 15分 | 1、项目专业负责人:注册二手车鉴定评估师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得10分; 注册二手车鉴定评估师人数在5人以上(含5人),得7分;注册二手车鉴定评估师人数在5人以下,得5分; 2、其他评估从业人员的配备及水平:从业人数在15人以上(含15人),得5分;从业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得4分;从业人数在5人以上(含5人),得3分;从业人数在5人以下,得2分。 | 15 |
|
|
8 | 类似业绩证明 | 30分 | 近三年(2013年至评定日)投标人完成过的政府机构委托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附合同复印件,且符合本招标范围专业要求)。 | 30 |
|
|
9 | 工作方案及承诺 | 30分 | 1、内容详细,计划周详、细致、清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1-30分。 2、内容基本详细,计划基本细致,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1-20分。 3、内容不详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10分。 | 30 |
|
|
小计 | 100分 |
五、评分说明
(1)各部分的评审得分的合计为评审总分。
(2)若开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视为未引起有效竞争,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要求:
1、依法纳税、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司法鉴定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原件,且符合本招标范围专业要求,否则不予认可),人员配备(二手车鉴定评估师以注册证为准,从业人员以相关证书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为准),评标时必须携带原件,由公证人员和评委进行检查、核实,未携带原件或携带的原件与投标书的复印件不一致时,该项均不得分;伪造原件的,投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理。
2、工作人员将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综合打分进行汇总后,算术平均数为该投标人最终得分。
三、青铜峡市财政局汽车评估和拍卖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变更内容:
(1)取消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关于参加第二标段的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A级(或以上)拍卖企业证件资质要求。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相应部分均做变更。
(2)青铜峡市财政局汽车评估和拍卖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办法现全部变更,内容如下: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一、总则
本评标办法只适用于青铜峡市财政局汽车评估和拍卖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拍卖服务);
1.1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评委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委第29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2评标工作由专家评委及采购方代表共同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专家评委占评标委员会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委会5人组成(采购方1人,专家评委4人)。
1.3评标原则
1.3.1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原则;
1.3.2反对不正当竞争原则;
1.4按本办法评标,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前五名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
二、评标内容与评标程序
2.1评标内容包括: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企业资质、信誉及实力、服务方案的评分和评定。
2.2投标人的投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
2.2.1凡投标的内容属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按规定予以拒绝的;
2.2.2设计方案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或不能满足服务需求实现的;
2.2.3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有疑问的部分,可以向投标人书面质询,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质询工作应当由全体评委参加。对于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拒绝。质询工作应做书面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投标人代表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4开标会议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打分,计算出评委打分的平均数,即为投标人的得分。依据投标人得分多少确定其排名次序。
2.5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报送招标人。招标人审核确认,并最终确定中标人。
2.6若发生并列情况,按照评标办法中类似业绩证明和工作方案及承诺内容两项合计得分高低确定预中标人。
三、评分方法及说明
3.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评分标准
4.1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分为100分。
4.2 评分细则(100分)
序号 | 内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委 打分 |
|
1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5分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一项加0.5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 5 |
|
|
2 | 投标文件的制作 | 1分 | 投标文件制作精细,计算准确,无遗漏、无缺失的得1分;有遗漏、有缺失,计算不准确的有一项扣0.2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 1 |
|
|
3 | 机构备案 | 2分 | 已在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两级法院(高级、中级人民法院)备案的得2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2 |
|
|
4 | 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 1分 | 有且盈利 | 1 |
|
|
5 | 依法纳税 | 1分 | 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有一项得0.2分,有二项得0.5分,有三项得1分 | 1 |
|
|
6 | 机构设置 | 15分 | 1、在宁夏设有拍卖机构或分支机构的企业(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有固定的办公场地的得6分; 2、全区五地市内,每增加一处拍卖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加1分。加分至4分为止。(注册地在外省的公司,以宁夏分公司的情况为准); 3、属于机构自有办公场地的加3分; 4、办公场地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加2分。 (提供房地产权证书或相关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 15 |
|
|
7 | 人员配备 | 15分 | 1、国家注册拍卖师达到3人或以上的得10分;2人的得7分;1人的得5分; 2、拍卖专业从业人员人数达到10人或以上的得5分;5-9人得3分;5人以下得2分; | 15 |
|
|
8 | 类似业绩证明 | 30分 | 近三年(2013年至评定日)在全国或全区范围内已完成的拍卖处置资产的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附合同复印件,以委托拍卖合同、拍卖公告及成交确认为准)。 | 30 |
|
|
9 | 工作方案 | 30分 | 以拍卖政府部门处置资产项目为主的实施方案。 1、内容详细,计划周详、细致、清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1-30分。 2、内容基本详细,计划基本细致,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1-20分。 3、内容不详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10分。 | 30 |
|
|
小计 | 100分 |
五、评分说明
(1)各部分的评审得分的合计为评审总分。
(2)若开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视为未引起有效竞争,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要求:
1、依法纳税、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以委托拍卖合同、拍卖公告及成交确认为准),人员配备(国家注册拍卖师以注册登记为准,拍卖专业从业人员以相关证书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为准)评标时必须携带原件,由评委进行检查、核实,未携带原件或携带的原件与投标书的复印件不一致时,该项均不得分;伪造原件的,投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理。
2、工作人员将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综合打分进行汇总后,算术平均数为该投标人最终得分。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作变动。
5、采购联系人:曹进宝 电话:13895226606
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晓莉、叶巧 联系电话(传真):0953-3605483
7、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wzzw.gov.cn)
青铜峡市恒兴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三月三日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青铜峡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青铜峡市小坝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曹进宝 电话:1389522660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青铜峡市恒兴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青铜峡市建民南路与利民西街路口向南50米西边(防疫站西门对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晓莉 叶 巧 电话:0953-3605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