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连江职业中专学校关于汽车修理专业实训设备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公告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关于汽车修理专业实训设备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FJHR2016016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0191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2月1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0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汽车修理专业实训设备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7页中:招标货物一览表中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现改为: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原招标文件第80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9合同包一样品规定:
(1)样品递交时间:投标人的样品须在开标时间当天14:30之前送到指定地点,样品须按顺序摆放整齐。如投标人认为须进行货物安装,有利于专家评审,可以在样品送达当天现场完成,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送达,超出时间的样品,样品将被拒绝签收。
现改为:(1)样品递交时间:投标人的样品须在开标时间当天9:00之前送到指定地点,样品须按顺序摆放整齐。如投标人认为须进行货物安装,有利于专家评审,可以在样品送达当天现场完成,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送达,超出时间的样品,样品将被拒绝签收。
(三)原招标文件第80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20合同包二样品规定:
(1)样品递交时间:投标人的样品须在开标时间当天14:30之前送到指定地点,样品须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签收和编号。提供的样品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超过时间送达的样品或未提供样品、提供样品不全的,样品将被拒绝签收,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现改为:(1)样品递交时间:投标人的样品须在开标时间当天9:00之前送到指定地点,样品须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签收和编号。提供的样品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超过时间送达的样品或未提供样品、提供样品不全的,样品将被拒绝签收,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原招标文件第83页中:合同包一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及废标条款中A3样品情况: “各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品目提供实体机样品,全部提供的并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货物一览表附件一:合同包一汽车修理专业实训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得9分,未提供一个样品或者提供样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货物一览表附件一:合同包一汽车修理专业实训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扣3分,扣完为止。”
现改为:A3样品情况(满分9分):
A3.1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的加工工艺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3分)
A3.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实物的材质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2分)
A3.3根据各投标人提供实物样品的结构设计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2分)
A3.4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的外型美观性、喷漆等情况(要求器材表面喷漆色彩均匀、亮丽持久、能保持基本不变色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2分)
(五)原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14:30,现顺延至2016年3月18日9:00。原开标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14:30,现顺延至2016年3月18日9:00。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连江职业中专学校
采购人地址:连江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林老师1569590771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名公寓四号楼二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女士0591-8370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