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的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2-24 15: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致:各投标人
关于泡沫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的变更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P5页供应商资格“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车辆底盘生产制造商或所投车辆底盘生产制造商的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更改为“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车辆生产制造商或所投车辆生产制造商的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
二、招标文件的P11页一、基本参数及要求整车的第6点“排放标准:国Ⅳ排放标准”更改为“★排放标准:国Ⅳ或以上排放标准。”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6年3月2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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